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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审计局简介娄底市审计局组建于1983年,是市人民政府的组成单位。内设处室13个,二级机构2个,在职干部职工61人,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局领导9名,机关审计业务人员30人,占在职人员的比例为54%;中共党员45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8人,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0人,其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娄底市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向市人民政府提...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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